2011年5月7日星期六

回憶富士康

在回看港台節目,聽到蔡東豪說:

「傳媒針對富士康經營模式利潤微,相比蘋果公司這類大客戶是個弱者。我認為這是謬誤,重點是富士康能提供的規模、質量、生產力,蘋果公司等客戶,對加工商的選擇其實不多。這些大品牌需要富士康的程度,比富士康需要大品牌程度高。假如富士康明天宣布,不再跟蘋果公司做生意,世界將會混亂一段長時間。」
的確,在發生富十跳事件後,傳媒常以為富士康跟一般加工商一樣,那是他們誤以為中國工業都是千篇一律。富士康的能力根本不只在加工,而是由理論達至應用的顧問服務。富士康能將品牌商天馬行空的概念轉化成實物,那才是他們的增值鏈,現在所有品牌商都被養懶了,要他們重建生產線談何容易。當你們還記得第十跳後,富士康加薪,蘋果也願意加合約價,你就知道誰靠誰。況且富士康的工廠也不只在中國,以中國的加工廠去分析富士康,實在太白痴。

傳媒的社論、分析,很多都是「廢」的,不看也罷。

我仍然看好富士康,只是不看好短期的市場,所以我還要忍一段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