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

絕對正確

我並不是科研人,所以我怕我以下的內容會講錯。
不過,曾經有人同我講過,話「又無收錢,怕乜講。唔好咪唔好、錯咪錯囉,都係畀個機會自己講吓嘢。」

事源係我買了好多書都無睇過,所以今日早瞓早起就求其翻書睇。
拿上手的係「愛上數學的第一本書」(ISBN:986-124-482-4 Class: 310 中文翻譯本)

第18頁講到「費馬最後定理」,講話「一個立方數無法用兩個立方數的總和來表示」,並留下n=4的證明。

大家都應該記得一個平方數係可以用兩個平方數的總和來表示,例如
3^2+4^2=5^2
9+16=25......即畢氏定理 x^2+y^2=z^2

費馬定理是畢氏定理的相反,指出在非二次方,即「三次方、四次方、五次方、六次方」,次方數再大的情形下,都不存在可滿足等式的「x、y、z值」。

本書之後就講,1950年以後,因為電腦的發明,大幅度提高了數學家的計算能力,很多數學家開始利用電腦計算,證實在可以計算的範圍內,定理都能成立。1990年代初期,已經證實在n<400萬的情形下,費馬最後定理都是正確的。但是這種問題即使是性能再高的電腦也無法證明,即使n=oo(無限大)時成立,但是oo+1、2、3時又如何呢?運自永無止盡。所以這道題目不能靠電腦解決,還是必須靠人類想出新的創見,以數學手段予以證明。

數學的精密程度相當高,當未被推翻前,其證明可說是絕對正確。

不過再現實層面上,莫講話係400萬,畀你計到100萬係正確,好多時都足以當成正確。
做生意,推行政策等等,證明都唔洗去到咁精密,求求其其都可以好有效。


未證明一個定理,畀佢諗到都已經好勁,之後仲要去證明係正確,的確唔到你唔服!!
所以話,數學家係幾咁令人尊敬。

2 則留言:

Elvis 說...

普林斯頓數學系教授幾年前已經證明了正確。

過內人 說...

係呀,本書最後一段都係咁講。